星级律师事务所创建

作者:义乌律师 来源:义乌律师协会 发布时间:2014-11-05 15:46:02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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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星级律师事务所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引导、规范、激励律师事务所加强内部管理,探索建立律师事务所综合评价体系,提升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服务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的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星级律师事务所创建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和司法行政工作中心,以创先争优为抓手,以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为着力点,以争创一流律师队伍为目标,以创建五星级律师事务所为动力,构建激励机制,规范管理,促进发展,使律师真正成为科学发展观的践行者,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二、创建范围
  开展创建活动的范围是: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三、领导机构

    义乌市律师协会成立律师事务所星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黄罡;成员:律师协会监事长、各副会长、正副秘书长。

    四、创建管理办法

   (一)律师事务所星级创建针对律所办公环境与社会形象、队伍建设、规范管理、业务绩效、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监督指导、年度重点工作等6部分组成,实行量化打分的办法,五星为最高级别。

   (二)各律师事务所根据工作实绩,按照创建活动的考评标准进行自评打分,写出自查报告,向律师协会秘书处申报。

   (三)申报星级的律师事务所将由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实地考察(含群众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率测评)、考评打分、综合评定。

   (四)律师事务所星级创建申报考评后,由领导小组将申报情况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在业内对结果进行全面公示,并予以授牌表彰,悬挂于其办公场所明显位置。

   (五)授牌后,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若律师事务所发生不符合该星级创建标准情形的,领导小组开展查证、认定工作,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警告、降星级等处理,降星级的,原牌匾由律师协会收回。

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认真整改,不断完善,推动全市律师事务所再上新台阶。考核将于2015年六月份开展,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秘书处联系。

附1、义乌市星级律师事务所创建标准

  2、义乌市星级律师事务所创建申报表

                             义乌市律师协会

                            201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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