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律师协会将组建法律顾问委员会

作者:义乌律师 来源:律师协会 发布时间:2014-09-18 15:41:1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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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各律师事务所、各联络小组(分会)、义乌市律师协会:近年来,我市律师业发展迅猛,广大律师主动融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在为政府、企业以及农村担任法律顾问中,努力发挥法律服务优势,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

 

各律师事务所、各联络小组(分会)、义乌市律师协会

近年来,我市律师业发展迅猛,广大律师主动融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在为政府、企业以及农村担任法律顾问中,努力发挥法律服务优势,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特别指出,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了使全市律师有一个学习、指导、交流法律顾问工作的平台,不断的提升专业化水平,市律协常务理事会经研究,决定成立金华市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并决定该专委会主任、副主任由市律协常务理事会任命。现将该专委会委员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委员申报条件

    1忠于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2、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无不良行为纪录;

3热心专委会工作和公共事务,有奉献精神;

4、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从事律师业务三年以上;

5对法律顾问业务有浓厚的兴趣,较强的专业能力,法律顾问工作业绩突出;

6、现任政府(机关)、企业、农村(或社区)等单位的法律顾问。

二、申报时间方式

自通知之日起至2014年9月18日止;申报人员可从金华市律师协会网站下载《金华市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业务委员会委员申报表》(见附件),按要求填写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市律协秘书处。

三、其他

1、每家律师事务所律师申报本专委会人数不超过2人;

2、本专委会委员人数限额26人,由市律协从申报人员中综合各方条件确定。

3、已参加省律协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的报名者录取优先。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剑兰    

联系电话:82237105

传真:82237103    

E-mail:1791218582@qq.com

 

附件:《金华市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业务委员会委员申报表》

 

                                  金华市律师协会  

                                  201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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