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欠条偷回来,骗回来构成犯罪吗?

作者:义乌杨律师 来源:义乌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8-10-28 10:48:37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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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大家好,近来有当事人咨询义乌杨律师,偷偷的把已经写给别人的借条或欠条拿回来构不构成犯罪的问题。杨律师经过查询,发现这个问题早在2002年浙江省高院、检察院、公安厅三部门已经就此问题出台了相关的意见。意见认为…

大家好,近来有当事人咨询义乌杨律师,偷偷的把已经写给别人的借条或欠条拿回来构不构成犯罪的问题。杨律师经过查询,发现这个问题早在2002浙江省高院检察院公安厅三部门已经就此问题出台了相关的意见。意见认为:认为,债务人以消灭债务为目的,抢劫、盗窃、诈骗、抢夺合法、有效的借据、欠条等借款凭证,并且该借款凭证是确认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惟一证明的,可以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论处。债务人以外的人在债务人的教唆之下实施或者帮助债务人实施抢劫、盗窃、诈骗、抢夺借据、欠条等借款凭证,并且明知债务人是为了消灭债务的,以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的共犯论处。

在此,义乌律师认为,已经出具给别人的借条或欠条是日后确认债权人享有债权的重要凭证,如果该凭证是唯一证明的话,那么债权人就丧失了法律对其合法债权的保护,债务人如果不履行债务的话,债权人的损失就是确定的,这就和其实际财产被盗窃或抢劫别无他样。所以,当事人向杨律师咨询的上述问题中的行为是很可能构成犯罪的。建议及时清偿债务,不要耍小聪明,最后反倒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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