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新公司法背景下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论坛”

作者:义乌律师协会  发布时间:2024-05-11 15:02:52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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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关于举办“新公司法背景下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论坛”的通知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公司法》的全面修订为企业尤其是民营经济带来了新的生存规则与发展环境。为提升我市律师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营商环境优化的法

关于举办“新公司法背景下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论坛”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公司法》的全面修订为企业尤其是民营经济带来了新的生存规则与发展环境。为提升我市律师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营商环境优化的法学理论水平及法律实务素养,市律协拟举办“新公司法背景下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论坛”

一、时间

2024年5月17日一天。

上午08:30-11:30   业务培训

下午14:00-17:30  实务沙龙一、实务沙龙二

二、论坛主办、协办

主办:义乌市律师协会

承办:义乌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

协办:义乌市律师协会民商事专业委员会、义乌市律师协会破产管理专业委员会、义乌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义乌市律师协会合规与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

三、地点

义乌市锦都酒店,地址义乌市城中中路168号。

上午场:四楼锦都厅

下午场:沙龙一:四楼锦都厅

沙龙二:三楼锦绣厅

四、报名人员及报名方式

1.在义乌执业的专、兼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律师可根据实际情况报名参加。

2.本次论坛推出30个名额面向全省律师公开报名,同一律所限报2人,餐费、住宿费用自理。

3.报名方法:2024年5月11日14:00——2024年5月14日17:00通过“浙江省律师协会微信公众号'浙江律协'(zhejianglvxie)”,点击 “会员服务-活动报名”,根据各自安排选择对应的选项报名。

选项一:“义乌:新公司法背景下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论坛(理论篇)”8:30——11:30

选项二:“义乌:实务沙龙一《公司法修订背景下的公司治理模式、合规及刑事风险防范》”14:00-17:30

选项三:“义乌:实务沙龙二《公司资本制度的完善及与破产法的衔接》”14:00-17:30

五、特邀嘉宾

★毛卫民

简介: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教授,景宁人,省级“教学名师”。1985-1992年就读于西南政法学院,先后在贵州民族大学法律系、海南大学法学院任教。兼任浙江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主要从事商法、经济法的教学与研究,著有《商事法概论》《中国公司法理论与实践》等。

★徐培龙

简介: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党总支书记及高级合伙人,一级律师,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专家、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任上海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第十一届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有“第四届上海市优秀青年律师”、“普陀区第一批拔尖人才”、“上海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全国优秀律师”、“长宁区领军人才”等荣誉。对公司治理、股东争议解决、企业投融资、兼并与收购有深入的研究和资深的经验,曾编《公司诉讼律师实务》、《公司章程设计指引——条款剖析与关键细节》、《有限合伙企业律师实务》、《公司法务实务操作指引》等多本专著。

★王立

简介:浙江京衡律事务所兼职律师,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博士,曾任杭州师范大学教师,任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浙江省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 副秘书长、浙江省法学会科技法学研究会理事、浙江省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理事,业务擅长公司证券纠纷解决、金融法律合规、破产重整重组。系《上海证券报》专栏作者,参与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互联网融资法律制度创新构建研究”、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优势学科重大项目“我国民间金融市场治理的法律制度构建及完善”、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横向课题“商业信用的发展及制度保障研究”、国家发改委立法项目“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研究”等,主持杭州市社科联项目“杭州市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法律应对”等,发表《金融创新时代的监管重构:“原则导向监管”探析》等论文十余篇。

六、其他事项

1.请各律师事务所积极动员所内律师、实习律师报名参加,参加人员凭报名与签到可抵扣部分继续教育课时。

2.因会议场地限制,名额有限,先报先得,报满即止。

上午场限280人、下午场两个沙龙各限100人。

如同时参加论坛上午场、下午场需分别报名;参加下午沙龙的择一报名(两个论坛同时进行),以免名额浪费。报名成功后无故不得缺席,提前20分钟签到。

3.本次论坛上午场将视频直播,参会人员注意着装及会场秩序。

4.参会人员自行或由各所安排午餐、午休。建议绿色出行或拼车前往。

5.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工作人员。

 


 

义乌市律师协会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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